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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習期企業可以隨時隨地解雇員工嗎
2022-05-18 18:03
實習期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時隨地解雇員工,試用期辭退員工的前提是不符錄取標準。依據要求,員工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一)在使用期內被證實不符錄取標準的;
(二)比較嚴重違背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的;
(三)比較嚴重瀆職,假公濟私,給用人單位導致巨大危害的;
(四)員工與此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確立勞務關系,對實現本部門的工作目標導致嚴重影響,或是經用人單位明確提出,拒不糾正的;
(五)因法律規定情況導致工作無效合同的;
(六)被追究其法律責任的。
二、勞動合同書中不可以承諾實習期的情況有什么?
一是勞動合同書到期續簽勞動合同書的;
二是員工因病或是非因工受傷,診療到期后從業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中的;
三是工作履行合同期內員工崗位變動的;
四是用人單位招收同一員工且之前招收時彼此訂立的實習期已具體執行或是已一部分執行的;
五是用人單位與第一次學生就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指令性按置的復退軍人及其軍隊轉業干部隨調親屬等稅收優惠政策安置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的;
三、實習期被違反規定解雇申請仲裁需提前準備什么原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者理應按規定屬實精確填好《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在其中2份由申請者自己或其授權委托人遞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者存留;
(二)身份證件。申請者是員工的,遞交自己身份證件的正本及影印件:申請者是用人單位的,遞交本企業營業執照及影印件、本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證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件、委托授權書等;
(三)可以說明與異議人中間存有勞務關系的相關原材料,如勞動合同書(聘任合同或協議書)、消除或解除合同通知單、工資條(條)、社保交費證實等原料及影印件;
(四)被違反規定解雇的直接證據。
只需創建了勞務關系,即使仍在實習期環節,員工的合法權利也受國家法律維護,用人單位在事實勞動關系中盡管處在管理人員的影響力,但都沒有支配權隨意和員工終止勞動合同。針對被辭退的員工而言,若覺得用人單位的解雇個人行為違反規定,可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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