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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欠薪員工可以擅自拿錢么
2022-05-09 16:53
被欠薪,員工不可以從企業賬號拿錢的,那樣做歸屬于職務侵占的,被欠薪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是向行政部門部門舉報。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九條 員工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產生勞務糾紛的,被告方可依規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單位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氣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二、企業欠薪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嗎?
企業欠薪的,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依據要求,用人單位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一)未依照勞作合同約定給予安全生產或是工作標準的;
(二)未立即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
(三)未依規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金的;
(四)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違背法律法規、政策法規的要求,危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法律規定情況導致工作無效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要求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的其它情況。
用人單位以暴力行為、危害或違法限定人身自由權的方式逼迫員工工作的,或是用人單位交通違章指引、強制探險工作嚴重危害員工生命安全的,員工可以馬上解除勞動關系,不需事前告之用人單位。
三、企業欠薪的仲裁申請書應注明什么內容?
(一)員工的名字、性別、年紀、崗位、所在單位和居所,用人單位的名字、居所和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的名字、職位;
(二)訴訟要求和所依據的客觀事實、原因;
(三)直接證據和證據由來、見證人名字和居所。
四、企業欠薪申請勞動仲裁需提前準備什么原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者理應按規定屬實精確填好《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在其中二份由申請者自己或其授權委托人遞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者存留;
(二)身份證件。申請者是員工的,遞交自己身份證件的正本及影印件:申請者是用人單位的,遞交本企業營業執照及影印件、本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證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件、委托授權書等;
(三)可以說明與異議人中間存有勞務關系的相關原材料,如勞動合同書(聘任合同或協議書)、消除或解除合同通知單、工資條(條)、社保交費證實等原料及影印件;
(四)被欠薪的直接證據。
總的來說,盡管企業欠薪的行為表現是違反規定的,但這并不意味著員工可以用別的非法的形式去解決欠薪造成的勞務糾紛,用人單位在勞務關系續存期內欠薪的,員工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性不受到限制,因而消除了勞務關系,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性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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