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叫陳朝華的異地打工族給本報記者打來電話,說一企業管理者欠她們18800元薪水沒發,所幸人民法院為她們組織了公平,一審判決企業管理者付款她們薪水。
來源于重慶市的陳朝華拿著一份裁決書給新聞記者看。該裁決書是在今年的三月做出的,以后從石獅郵到他家鄉。他親人又把裁決書從家里寄來石獅為他。據陳朝華詳細介紹,上年,寶蓋玉浦村的蔡某某與錦尚的謝某某等人們在祥芝山兜聯辦了一個工藝廠。陳朝華帶上好多個職工趕到本廠 免試讀在職考研 高薪職位聘用·銷售精英! 同方網絡服務器供熱營銷 引入新技術應用前列腺治療 打工賺錢,在其中陳朝華是這些人的責任人。沒想到,本廠因眾多緣故,沒多久后即破產倒閉。廠倒了,但職工的薪水不得不給。偏要這個時候兩老總中間產生了一些糾紛案件。因此,她們寫了一張證實,說錢由蔡某某付款。但蔡某某又找了許多原因不給錢給陳朝華等人。
這事一拖好多個月。因此陳朝華等人向市勞動仲裁聯合會舉報,因本廠沒有辦營業許可證,仲裁委不審理。迫不得已,陳朝華向法院起訴。
石獅人民法院審判后覺得,工藝廠結欠薪水的借條雖并不是蔡某某所寫,但蔡某某在證實上注明“錢款及時允許自己支付”,這也是對結欠工資額的確定,與此同時表明由蔡某某自己付款結欠的薪水。因此依規一審判決蔡某某面對陳朝華等人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