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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假證怎樣追責法律依據?
2022-04-27 17:04
一、作假證怎樣追責法律依據?
1、在民事案件中,假如見證人作假證,很有可能會組成防礙起訴,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對其采用訓戒、處罰、拘押等強制執行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要求,訴訟參與人或是別人有下述個人行為之一的,法院可以按照情況輕和重給予處罰、拘押;涉嫌犯罪的,單位受賄罪法律責任:
(一)仿冒、摧毀關鍵直接證據,防礙法院審判案件的;
(二)以暴力行為、危害、賄買方式阻攔見證人做證或授意、賄買、威逼別人作偽證的;
(三)掩藏、遷移、轉賣、損毀已被封查、扣留的資產,或是已被核對并勒令其管理的資產,遷移已被鎖定的財物的;
(四)對司法機關工作員、起訴參與人、見證人、翻譯員、司法鑒定人、現場勘查人、執行異議的人,開展污辱、誣蔑、污蔑、施暴或是威脅恐嚇的;
(五)以暴力行為、危害或是其它方式阻攔司法部門工作員實行職位的;
(六)拒不執行法院已產生效力的宣判、判決的。
法院對有前述規定的方式之一的企業,可以對其負責人或是立即責任人進行處罰、拘押;涉嫌犯罪的,單位受賄罪法律責任。
2、在刑事訴訟法中,假如見證人作假證,會組成偽證罪。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要求,在刑事訴訟法中,見證人、司法鑒定人、紀錄人、翻澤人對與案子有主要影響的劇情,故意作虛報證實、評定、紀錄、翻澤,用意誣陷別人或是掩藏罪行的,處三年以內刑期或拘留;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內刑期。
二、偽證罪量刑標準
偽證罪,就是指在偵察、審理全過程中,見證人、司法鑒定人、紀錄人、翻澤人用意誣陷別人或為他人掩藏罪行,對與案子有主要影響的劇情,故意作虛報的證實、評定、紀錄、翻澤,或是是國家公職人員為比較嚴重經濟發展犯罪嫌疑人消毀、掩藏罪行,生產制造偽證的個人行為。
具備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予以立案偵查:
1、偽證個人行為足夠使別人遭受刑事處分或是輕罪重判的;
2、偽證個人行為足夠使犯罪嫌疑人躲避刑事處分或是重罪輕判的;
3、偽證個人行為導致冤、假、冤假錯案的;
4、國家公職人員運用職位,為走私、套匯、投機倒把、受賄、行賄、重要偷盜、毒販、盜運歷史文物出入口等經濟發展犯罪嫌疑人消毀、掩藏罪行或是生產制造偽證的;
5、因為偽證個人行為,導致別人自盡或神智不清的;
6、偽證個人行為導致其它不良影響的。
做假證是必須對被告方開展相對應的懲罰的,依照起訴的特性,民事案件或是刑事訴訟法開展義務的擔負,偽證罪的量刑標準包含偽證個人行為導致冤、假、冤假錯案,偽證個人行為足夠使犯罪嫌疑人躲避刑事處分或是重罪輕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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