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計算(被辭退、開除、解雇及自動離職后)
2022-04-02 16:36
在計劃經濟時代,工作年限對本人十分關鍵,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體制,換工作變成普遍事,因此有些人認為工作年限好像沒有多實用價值了。這類觀點不全方位的,工作年限的功能在工作監管的過程中仍不能小看。 工作年限就是指員工以薪資為生活紀錄片所有來源于或關鍵源頭的以年為公司的運行時間,也就是,一般情形下,員工從參與工作中到退休的那一個時間范圍。分成一般工作年限和連續工齡。 一般工齡包含以上所有運行時間;連續工齡是一般工作年限的構成部分,以往稱“本公司工作年限”,就是指員工在一個所在單位的持續運行時間。 員工假如以前被辭退、開除、解雇及自動離職又報名參加工作中后前的上班時間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之外,一般不可以與再次參與作業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依據社會保障部政策研究室《關于除名員重新參加工作后工齡計算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和對《有關開除員工再次參與工作后工齡計算相關問題的申請報告的復函》的要求。但下列狀況以外: 被開除公職的,開除前后左右的工作年限可以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 被辭退的,解雇前后左右的工作年限可以分類匯總。 按自動離職解決的,其被處理左右的工作年限還可以分類匯總。工在公司和黨政機關、機關事業單位中間通過機構準許激發工作中,工作年限可以合拼按持續工齡計算。法律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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