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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員工過節費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2022-03-16 17:06
一、發員工過節費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過節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劃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扣減本人負責的“五險一金”和要求的免征額3500元后,按照要求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本人因就職或受聘而獲得的薪水、薪酬、獎勵金、年尾漲薪、工作年底分紅、補貼、補助和與就職或受聘相關的別的所得的。節假日日派發的各種各樣補貼都需要劃入當月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
換句話說,本人獲得的所得的,只需是與就職、受聘相關,無論其企業的資產支出方式或以現錢、實體、商業票據等方式付款的,全是薪水、薪酬所得的項目的征稅對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條例全文的相應要求。因而過節費,無論放到哪一個學科計算,都理應劃入本期薪水、薪酬所得的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有關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以下各類個人所得稅,理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一)薪水、薪酬所得的;
(二)工資薪金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
(五)經營所得;
(六)貸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
(七)資產租用所得的;
(八)資產出讓所得的;
(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獲得前述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的(下列稱綜合所得),按繳稅本年度分類匯總個人所得稅;非居民人獲得前述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的,按月或是按次分項目測算個人所得稅。經營者獲得前述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的,按照此方法要求各自測算個人所得稅。
二、員工過節費如何交納個人所得稅
納入公司員工工資薪金所得規章制度、固定不動與工資薪金所得一起派發的福利性補助,合乎《我國稅務質監總局有關公司工資薪金所得及員工福利費扣減問題的通告》第一條要求的,可做為公司產生的工資薪金所得開支,按照規定在抵扣。
不可以與此同時合乎以上標準的福利性補助,應做為國稅函文檔第三條要求的員工福利費,按照規定測算額度抵扣。
發員工過節費也是歸屬于薪水,因而也是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依據中國的《稅法》要求,貸款利息、年底分紅、薪水這些是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員工的過節費是必須劃入本期薪水一起派發的,必須在抵扣,不論是用資金派發或是商業票據等方式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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