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依規辭職不立刻結薪水該怎么辦
2022-01-19 16:11
一、依規辭職不立刻結薪水該怎么辦?
依規辭職不立刻結薪水的可以依規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單位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局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務關系彼此依規消除或勞動合同解除時,公司單位應在消除或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結清員工薪水。
第十八條 各個工作行政機關有權利監督公司單位工資支付的狀況。公司單位有以下損害員工合法權利情形的,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其付款員工薪水和經濟補償金,并可勒令其付款賠償費:
(一)亂扣或 無端托欠員工薪水的;
(二)拒不付款員工增加運行時間薪水的;
(三)小于本地最低工資付款員工薪水的。
經濟補償金和補償金的規范,按相關要求實行。
第十九條 員工與公司單位因工資支付產生關于勞動仲裁的,被告方可依規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單位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氣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二、員工辭職的要求有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商議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員工提早通告終止勞動合同】員工提早三十日以書面通告公司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員工在實習期內提早三日通告公司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員工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單位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未依照工作合同約定給予安全生產或是工作標準的;
(二)未立即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
(三)未依規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金的;
(四)公司單位的管理制度違背法律法規、政策法規的要求,危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要求的情況導致工作無效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要求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的其它情況。
公司單位以暴力行為、危害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權的方式逼迫員工工作的,或是公司單位交通違章指引、強制探險工作嚴重危害員工生命安全的,員工可以馬上終止勞動合同,不需事前告之公司單位。
總的來說,只需員工辭職的環節是正規的,公司單位并沒有支配權不發工資,但在司法部門實際中,許多公司單位全是給在崗職工發放工資的情況下,才要給早已辭職的員工發放工資,正常情況下企業那樣做是違反規定的,員工有權利要求企業那時候就付清薪水。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