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疫情沒法工作有薪水嗎
2021-09-14 16:07
因肺炎疫情造成員工不可以照常上班的(如交通出行終斷),公司應該給與員工必需的暑假,公司無法依據勞動法第40條、41條消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書。在這段時間的薪資酬勞,公司理應依照勞動合同書來付款。
假如公司因而造成停工停產,依照國家人社部的有關要求,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時間內的,公司應按勞動合同書規范的標淮付款薪水,超出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時間的,員工沒有給予正常的工作的,公司理應依照本地的有關要求派發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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