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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十一國慶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2021-08-10 16:12
一、十一國慶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2020十一國慶分配加班加點的,法定假日期內的測算,為10月1日到4日,它是因為2020年的特殊情況決策的,由于十一國慶和中秋佳節在同一天。國家人社部就2020年十一國慶、中秋節假期加班費測算難題開展確立: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應按不少于薪水的300%付款加班費酬勞。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先要分配調休;不可以分配調休的,應按不少于薪水的200%付款加班費酬勞。
3、在10月1日至8日期內,用人公司未分配員工工作中的,按原來薪水計發方法解決。
二、其他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
法定節假日:按不少于員工自己按上一個月的均值日薪水或鐘頭薪水的300%再行付款加班費
節假日日加班費=加班費的測算數量÷21.75×300%
公休日:按不少于員工自己按上一個月的均值日薪水或鐘頭薪水的200%再行付款加班費
公休日加班費=加班費的測算數量÷21.75×200%
測算加班費的數量不可小于員工所屬職位勞動所得的薪水酬勞。假如小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則以當地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做為數量。
三、有關加班工資的政策法規條款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要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用人公司理應依照以下規范付款高過員工一切正常上班時間薪水的薪水酬勞:
(一)分配員工增加上班時間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酬勞;
(二)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中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酬勞;
(三)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員工工作中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酬勞。
總的來說,法定節假日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用人公司務必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酬勞,并不可以補休方法不計付加班工資補休日分配加班加點的,且不可以調休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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