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河南省產假工資怎么算
2022-11-17 15:37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八條、《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河南省女職工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合法生育的,增加產假3個月。
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女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工資水平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女職工所在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支付。
國務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
第十一條 女職工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在下列法定產假期間由領取工資改為享受生育津貼:
(一)妊娠滿28 周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享受90 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 個嬰兒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90 天的生育津貼。
(二)妊娠滿12 周不滿28 周流產、引產的,享受42 天的生育津貼。
(三)妊娠滿8 周不滿12 周流產的,享受30 天的生育津貼;妊娠不滿8 周流產的,享受15 天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標準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 計發,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工資水平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國家機關和其他由財政負擔工資的用人單位的女職工生育、終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 查看更多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