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病假企業有權利不發工資嗎?
2022-09-19 16:07
近日,一網友根據本網“網上民聲”體現,他是一位工作中二十多年的員工,因為長期運營工作中導致腰肩凸起和頸錐增長,坐的時間久了造成頭發暈,醫生的建議假期2個月,經企業領導批準回家了療養,2個月后工作看薪水為零,不知道是何大道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回應:公司職工醫療期(病事假)的相關規定為:具體參加工作時間十年下列在本單位參加工作時間五年以下是3個月,五年以上為6個月,工作實踐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五年下列6個月,五至十年9個月,十至十五年12個月,十五至二十年18個月,二十年之上24個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限內停產診療總計不得超過180天,由企業發送給本人工資的70%的病假工資,超出180天,發送給本人工資的60%的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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