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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報銷手續
2022-08-29 16:48
2.參保人員辦妥申請登記手續后,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用現金結付,然后憑上述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原始發票、病歷、費用明細清單等材料,至就醫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結付報銷手續。
3.就醫地社保經辦機構根據本統籌地區藥品目錄和診療服務項目,對醫療費用進行審核,確定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費用,并通過“蘇州市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按參保地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結付規定計算確定可報銷的金額,直接支付給參保人員。
三、注意事項
1.參保人員辦妥異地就醫結算登記手續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不再受理其醫療費用結付報銷業務;對其中的企業退休人員,從次年度起停止其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金額的發放。
2.參保人員應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結算年度內,到就醫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費用結付報銷手續;跨結算年度辦理的,醫療費用作為辦理結付手續的結算年度發生的費用,按照參保地該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結付規定處理。
3.參保人員需取消異地就醫結算,或因居住地搬遷至本市其他統籌地區需變更就醫地的,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結算取消申請或變更申請手續。參保人員取消異地就醫結算后,按醫保居外就醫規定執行;回參保地居住的,還須辦理居外醫療取消手續。
4.因各種原因參保人員職工醫療保險狀態中斷或關系終結,暫停或停止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的,異地就醫結算相應暫停或停止。
5.參保人員需轉外住院的,可直接在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外住院登記備案手續。參保人員發生符合規定的轉外住院醫療費用或急診醫療費用,由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結付。
6.參保人員需申請享受門診特定項目醫療待遇的,持相關診斷證明和本人就醫證卡,至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確認手續,同時取消異地就醫結算。
7.參保人員為實時醫療救助對象,并已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妥救助資格申報登記手續的,其實時醫療救助待遇可與醫療保險待遇一并實現異地結算。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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