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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能不能扣滿勤
2022-08-02 16:26
2014年,某公司員工老馮按照規定休帶薪年休假10天,結論3600元滿勤扣留。老馮尋找公司領導討公道,企業領導說僅僅扣獎勵金并沒有扣工資,所以不違反規定。老馮不服氣,向當地勞動監察單位舉報。勞動監察部門調研后,發覺彼此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和企業規章制度里均沒有明確休年假無滿勤一說,遂勒令該公司發放老馮扣留的3600元滿勤。
分析:《關于貫徹〈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公司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或工作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公司勞動者的勞務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時工資、獎勵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及其情況下付款的工資等。由此可見,只需老馮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和企業規章制度里,并沒有明確說明休年假無滿勤這一具體內容,融合之上法律法規,老馮應所獲得的滿勤歸屬于薪水范圍,企業不可因員工依規休帶薪年休假而減少職工的薪資收入,主要包括獎勵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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