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lsxhj2001問:
我覺得請問一下,高溫費派發是否大家我國申請強制執行的?是否對不一樣的公司有不一樣的規范?現在我一家外資公司,他的標準規定多少錢?感謝。
回應:
高溫費并并不是我國強制性規定公司派發的勞務報酬內容,實踐活動中大家需看公司的管理制度有沒有相近要求,如果有那樣的工資待遇要求,則公司應當派發。
在勞動合同法理論上,勞務報酬包含薪水、商業保險福利、安全生產三大塊。針對薪水,國家規定不論是全日制工或是鐘點工,都不能少于本地的基本工資水準。商業保險福利中,我國針對社會發展保費、公積金花費的交納作了強制要求,無論是不是簽訂合同,是不是在實習期,都需要為員工交納以上花費,大家別名四金。如今公司中實習期不交四金的情形較為廣泛,有關這一點,可以參考 網專題講座文章內容:《HR誤區一:試用期后再補交社保》,在這里不會再反復表述了。除此之外法律法規也有一些針對女工及童工的福利工資待遇要求。
安全生產一塊是非常靈便的一塊內容,一般而言,安全生產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四條作的要求:“公司單位務必為員工給予符合我國要求的工作安全標準和必不可少的勞動保護用品,對從業有職業病工作的員工理應按時開展健康體檢。”換句話說公司應當維護職工的安全可靠和環境衛生,因此才會出現安全生產這一塊。可是安全生產通常是公司以物的方式反映的,例如,公司派發工作膠手套、安全帽、工作服裝等,也有一些公司則會按時派發清潔用具。自然那些都以必需為前提條件,舉例來說,如果是公司辦公室文員工作,就無須發安全帽。
再看高溫費,一般高溫費是現金的方式。它的派發并不給予員工安全性和環境衛生,其功效主要是給與在天氣炎熱工作的員工一點激勵,尤其是一些在中央空調工作環境的員工,更是如此,終究工作一直要上的,這本來便是員工的責任。假如公司感覺必須激勵的,則會派發,相反則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