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部薪水局有關原在供銷社工作中的員工轉到國營農場工作中后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摘抄)[無效]
2022-04-11 17:16
黑龍江勞動部門:你局勞薪便字第9號函悉。所了解題,經與相關部門科學研究,回應如下所示:你們來函常說的供銷社,假如就是指獨立編制,在行政部門業務流程中受上級領導供銷社領導干部,而又建在高級農業農業合作社內的,在這種供銷社中工作中并以固定不動薪資為其日常生活關鍵源頭的黨員干部和營業人員,因高級農業農業合作社劃入國營農場而轉至國營農場工作中時,她們在供銷社工作中的時間,理應都在國營農場工作中的時間分類匯總為本公司工作年限。假如來函中所指的供銷社并不是獨立編制,而在行政部門業務流程上只受農業農業合作社領導干部的,那麼原先在該供銷社中運行的黨員干部和營業人員則應當視作種植合作社的部員,她們的運行時間不可以測算為工作年限。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