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住宅住建部下達有關個人公積金外地借款實際操作通告
2021-04-20 14:41
現階段在我國已經全力實行公積金規章制度,規定用人公司務必依照要求為員工存繳公積金。另外為了更好地健全公積金房貸現行政策,貫徹落實個人公積金外地信貸業務,進一步確保個人公積金合法權利,在我國住宅住建部最近下達了《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通告于2015年9月15日逐漸宣布實行,主要內容以下。
【出臺政策】:有關公積金外地本人購房貸款相關實際操作難題的通告
【發文字號】:建金[2015]135號
【實行時間】:2015年9月15日起
【有關現行政策】:有關發展趨勢公積金本人購房貸款業務流程的通告
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城鄉建廳,市轄區、新疆兵團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積金管理處:
為貫徹落實《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規定,推動公積金外地信貸業務,適用存繳員工外地買房要求,確保存繳員工利益,現就相關難題通告以下:
一、職責權限
(一)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含中心,相同)承擔審批員工存繳和已借款狀況,向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出示書面形式證實,并相互配合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核查基本信息。
(二)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及受授權委托金融機構承擔外地借款的業務流程資詢、審理、審批、派發、收購 、變動及信貸管理工作中,并擔負信貸風險。
(三)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與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要按時對外地借款狀況開展核查,把握獲取、還貸、變動和貸款逾期狀況。
二、辦理手續
(一)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接納員工的外地信貸業務資詢,并一次性告之借款所需審批原材料。
(二)員工自己或其受托人向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提交申請,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依據員工申請辦理,核查員工存繳借款狀況,對未應用過公積金本人購房貸款或初次公積金本人購房貸款早已付清的存繳員工,出示《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審理員工外地申請貸款后,向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核查《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內容真實有效和一致性。核查準確無誤的,應按照規定期限執行借款審批審核辦理手續,并將結果意見反饋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對員工外地借款狀況開展標志,并創建員工外地借款狀況清單賬表。
(四)存繳員工在外地借款還款期內,如公積金個人帳戶遷移,原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應立即告之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和轉到大城市公積金管理。轉到大城市公積金管理應在接受員工住宅個人公積金后,立即對外地借款狀況再次標志和紀錄。
(五)外地借款發生貸款逾期時,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應相互配合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進行借款催款等工作中,依據借款合同可劃款借款員工個人公積金余額用以償還借款。
三、有關規定
(一)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城鄉建廳要提升對公積金外地信貸業務的具體指導監管。各大城市和新疆兵團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趕緊頒布外地信貸業務實施方案,保證 外地信貸業務井然有序進行。
(二)外地信貸業務存繳信息內容核查手機聯系人要恪盡職守。存繳大城市公積金管理和借款大城市公積金管理要互相配合,用心核查基本信息。如信息內容核查手機聯系人、聯系電話有變化,要以書面通知,立即報我部公積金監督司給予升級。
(三)我部下基本建設全國各地公積金外地信貸業務信息交換系統軟件。各大城市和新疆兵團公積金管理要依照外地房貸政策規定,趕緊進行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更新改造,提升本人購房貸款工作流程,融入全國各地外地信貸業務信息化管理規定。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