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能不能用調休替代加班費,加班加點賠償費怎么計算?
2021-11-15 16:34
一.能不能用調休替代加班費?
分配員工加班加點,是理應調休或是付款加班工資,我們可以參考《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要求來實行。
《條例》第十三條要求了用人公司組織員工在標準規定上班時間之外工作中的:一分配員工在日標準規定上班時間之外增加上班時間的,依照不少于員工自己鐘頭標準工資的150%付款薪水;二分配員工在歇息日工作中,而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依照不少于員工自己日或鐘頭標準工資的200%付款薪水;三分配員工在法律規定請假節日工作中的,依照不少于員工自己日或鐘頭標準工資的300%付款薪水。
依據上述要求我們可以發覺,當用人公司和員工無法就加班加點賠償方法達成一致時,僅有在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中的,用人公司才可以以分配調休的方法取代付款加班工資。而在一般工作中日和法律規定工作中日分配加班加點的,用人公司則只有選用付款加班工資的方法而不可以挑選調休。
新春佳節假期七天中初一.初二和初三屬法定假日,只有選用付款300%加班工資的方式賠償;而初四到初七歸屬于歇息日的調節,因而用人公司能夠分配調休。
工作法律法規針對在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加班加點的情況嚴禁選用調休是有其作用的,法定節假日有別于雙休日日,其義更取決于舉國同慶,因此即便采用了調休,也無法挽回員工精神實質文化活動的損害。但無論如何,員工歇息的權益和規定享有加班工資的支配權都遭受法律法規維護,用人公司切勿隨便更換,違反規定用人。
二.加班加點賠償費怎么計算?
用人公司依規分配員工在規范上班時間之外工作中的,理應遵循以下規范付款日夜奮戰薪水:
1.在日規范上班時間之外增加上班時間的,應依照不少于鐘頭基數的150%付款加班費;
2.在歇息日工作中的,理應分配其同樣時間的調休,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依照不少于日或是鐘頭基數的200%付款加班費;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中的,理應依照不少于日或是鐘頭基數的300%付款加班費。測算加班費的數量應以:按勞動合同書承諾的員工自己的標準工資明確。勞動合同書沒有承諾,按勞動合同承諾的加班加點基數明確;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均未承諾的,按員工自己一切正常工作勞動所得的薪水明確。經準許推行不按時工時制度的員工,用人公司可以不付款加班費。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