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年終獎金早發1天,相距竟然這么多!不清楚虧變大
2021-03-05 13:53
年終獎金早發1天,相距竟然這么多!不清楚虧變大
進到2018年的最終一個季度,
近期朋友們最掛念的便是——
年終獎金!
10月1日起,
新個人所得緩沖期現行政策宣布實施。
在新個稅法銜接期內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不但薪水"漲了",年終獎金也是有轉變!
↓↓
前不久,國稅總局江蘇稅局有關責任人在拜訪政風熱線時回復,2018年第四季度派發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能夠可用緩沖期現行政策,享有改革紅利,而且依然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相關要求和記稅方式交納稅金。
換句話說,
假如企業在年末前派發年終獎金,
那麼還有一個“超紅包”等著你查閱!
實際怎么計算?
最先,
要弄搞清楚目前的年終獎個稅計算方式
↓↓
1、派發年終獎金的當月薪高過50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法為:
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年終獎金*征收率-速算扣除數,征收率是按年終獎金/12做為“應繳稅收入額”相匹配的征收率。
2、派發年終獎金的當月薪小于50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法為:
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金-(5000-月薪) ] *征收率-速算扣除數,征收率是按[年終獎金-(5000-月薪) ] 除于12做為“應繳稅收入額”相匹配的征收率。
還不夠搞清楚?
那再看來下這兩個事例
↓↓
假定小陳在2018年11月獲得年終獎金2萬元,本月獲得扣減“三險一金”后的薪水為4500元。
11月,她必須那樣交稅:
最先是本月工資繳稅:因為其本月扣減"三險一金"后的薪水未超出新起征點5000元,相匹配征收率和速算扣除數都是0,小陳11月薪水應納稅所得額為零元。
次之是年終獎繳稅:依據年終獎繳稅要求,小陳扣減"三險一金"后薪水未超出5000元,依照之上"2"條公式計算,按[年終獎金-(5000-月薪) ] 除于12做為"應繳稅收入額"相匹配的征收率,相匹配征收率和速算扣除數各自為3%和0,因此小陳年終獎金應納稅所得額為: [ 20000-(5000-4500) ] ×3%-0=585元。
11月份一共需交納個人所得稅:0 585=585元
大家再說較為下舊起征點3500元時,
小陳11月應納稅所得額。
上年11月,她必須交稅:
最先是本月工資繳稅:因為其本月扣減“三險一金”后的薪水超出舊起征點3500元,相匹配征收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小陳當月薪應當納稅額為(4500-3500)×3%-0=30元
次之是年終獎繳稅:依據年終獎繳稅要求,小陳扣減"三險一金"后薪水超出3500元,依照之上"1"條公式計算,按年終獎金/12做為"應繳稅收入額"相匹配的征收率和速算扣除數,相匹配征收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小陳年終獎金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0×10%-105=1895元。
11月份一共需交納個人所得稅:30 1895元=1925元
老老實實,新個稅銜接現行政策下,
年終獎金和本月工資繳稅竟然可省下這么多!!!
但是要提示大伙兒的是,
年終獎金應納稅所得額,
還與當月薪水準,
及其企業年終獎發放信用額度和方法相關,
實際降稅幅度要因人有所不同的哦~
最終劃重點!!
全年度一次性獎金記稅方式,
在一個繳稅本年度內只有享有一次。
之上僅僅測算在新個稅法銜接期內,
2018年度派發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扣稅方式。
國稅總局江蘇稅局也提示,
2019年派發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究竟怎樣繳稅,
尚需國稅總局進一步確立。
老總!2020年的獎勵金能夠提早發嗎?!!
趕緊轉入會計
我只有幫你到這了!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