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工傷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用
1、員工醫治工傷事故理應在簽訂服務合同的醫院看病,緊急情況的時候可以先去就近醫院搶救。
2、醫治工傷事故需要花費合乎工傷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險國家醫保目錄、工傷險住院治療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出。
3、工傷職工醫治非工傷事故所引發的病癥,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依照社會醫療保險方法解決。
二、住院治療伙食補助
1、由所在單位依照本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化的70%發送給住院治療伙食補助。
2、經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社保經辦機構允許,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之外就診的,需要交通出行、住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規范費用報銷。
三、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待遇)
1、職工因工作中遭到事故傷害或是患職業危害必須暫停工作接納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薪水福利工資待遇不會改變,由原單位按月付款。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勢比較嚴重或是獨特,經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鑒定聯合會確定,可以稍微增加,但增加不能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還需的治療,再次享有工傷醫療待遇。
四、陪護費
1、生活無法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必須護理的,由所在單位承擔。
2、工傷職工早已鑒定工傷等級并且經過職業病鑒定聯合會確定必須心理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付款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依照日常生活徹底不能自理、日常生活絕大多數不能自理或是日常生活一部分不能自理3種不同級別付款,其規范分別是統籌地區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的50%、40%或是30%。
五、職工因工傷殘享有待遇
第一狀況職工因工傷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存勞務關系,撤出崗位,體驗下列工資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工傷等級付款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是: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付款傷殘津貼,標準是: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具體額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充差值;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不發傷殘津貼,享有基本上養老保險待遇。基本上養老保險待遇小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充差值。
職工因工傷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單位職工本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準,交納基本上醫保費。
第二種狀況職工因工傷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體驗下列工資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工傷等級付款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是: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存與單位的勞務關系,由單位分配合理工作中。無法安排工作的,由單位按月發送給傷殘津貼,標準是: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單位按規定向其交納應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金。傷殘津貼具體額度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由單位補充差值。
經員工自己提起,能夠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務關系,由單位各自因其解除或終止勞務關系后的統籌地區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為基準,付款自己20個月、18個月的一次性工傷事故醫療補助金和35個月、30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三種況職工因工傷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體驗下列工資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工傷等級付款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是: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