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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勞動者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2-06-24 18:16
勞動者工資標準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約定工資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內容。
2、實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資的,應當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部分工資。不得拖或者克扣。
加班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3、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的一個月;工資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的六個月。
4、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的一個月;工資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的六個月。
5、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延長五日;因生產經營困難,需延長五日以上的,應當征得本單位工會或者員工本人書面同意,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6、員工工資應當從用人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發至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
7、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應當制作工資支付表。
8、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員工本人。
9、用人單位以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其工資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每月平均工作二十一點七五日計算。
10、勞動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11、實行計件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并予以公布。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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