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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合同如何評定勞務關系
2022-02-09 17:28
一、沒有簽訂合同如何評定勞務關系
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合同,評定彼此存有勞務關系時可參考以下憑據:
(一)薪水支付憑證或紀錄(員工工資派發花名冊表格)、交納各種社會保險金的紀錄;
(二)公司單位向員工派發的“工作牌”、“服務項目證”等可以證實真實身份的有效證件;
(三)員工填好的公司單位招工招聘“申請表”、“報名表”等招收紀錄;
(四)考勤表;
(五)別的員工的證詞等。
在其中,(一)、(三)、(四)項的相關憑據由公司單位負證明責任。除此之外,員工新員工入職時填好的入職申請表、新員工入職意向協議書等還可以做為評定勞務關系的根據,這一也由公司單位承擔質證。
二、簽訂合同的標準有什么
1、勞動合同書的行為主體由特殊的公司單位和員工彼此組成。勞動合同書被告方一方是公司、工作、機關單位、團隊等公司單位,另一方是員工自己;
2、簽訂合同的彼此被告方務必具有合同書的法律主體。公司單位務必具備主體資格,民營企業關鍵務必具備中國公民資質;員工一方務必具有工作民事行為能力和工作權利能力。員工務必法定年齡16歲,且身心健康。
3、國有企業招生員工,務必是在我國下發的工作用人計劃指標內,并向本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錄取員工辦理手續。
4、勞動合同書議案一般由公司單位明確提出、征詢應召職工的建議;還可以由被招工人與公司行政部門的意味著,如場長、主管,人事科、部長等立即商議,一同擬定。
5、簽訂合同前,公司單位需向被招工人屬實詳細介紹本部門的狀況,被招工人也有權利明確提出自個的想法和規定,彼此經充足商議,達成一致建議后,用軟筆或簽字筆填好勞動合同書,并簽字蓋公章。
6、勞動合同書簽署后,理應到當地的工作行政單位申請辦理公證,并向其主管機構和本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備。
一般只需工作用人具備一定的延續性,就算未簽訂合同,總是會有一些直接證據可以證實存有勞務關系,因此員工在碰到這樣的情況的過程中必須本身多留個心眼,留意儲存以上評定勞務關系的有關直接證據,或是資詢知名律師,遵從刑事辯護律師的技術專業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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