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工傷申請是不是先要確認勞動關系
2022-01-26 16:55
一、工傷申請是不是先要確認勞動關系
工傷申請以前是要先明確勞務關系的,實際中申請辦理工傷申請,是必須一定標準的,最本質的前提是務必具備勞務關系,這也是評定工傷事故的前提條件,在許多地區的工傷申請單位都需要在評定工傷事故以前開展勞務關系評定。
《工傷保險條例》是解決員工因工負傷賠償問題的實際標準。依據《條例》第2條要求,在我國地區的公司、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非營利性企業、慈善基金會、法律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和有雇傭工人的個體戶(下列稱公司單位)理應按照本規章要求參與工傷險,為本公司所有員工或是雇傭工人(下列稱員工)交納工傷險費。公司單位的員工和個體戶的雇傭工人,有按照規章的要求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支配權。因而,員工真實身份是工傷申請并享有工傷待遇的前提條件性標準,而員工真實身份關鍵反映在勞務關系上。假如員工和公司單位并不是勞務關系,沒有評定上勞務關系,就不可以適用《條例》要求開展理賠。《工傷認定辦法》從工傷認定程序上對于此事作了要求:員工開展工傷申請申報時要遞交“與公司單位存有勞務關系(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所以說僅有是勞務關系才可以辦理確認工傷事故,不然是評定不了的。
二、工傷申請如何做
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應要求,公司單位應該自安全事故損害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型城鎮職工社會保障行政機關明確提出工傷鑒定申請辦理。遇有特殊情況,申請限期能延長至30日。工傷事故員工或直系血親、企業工會在安全事故損害產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同時向公司單位所在城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障行政機關明確提出工傷鑒定申請辦理。一般來說,員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辦理理應經公司簽名后申報。但如遇公司不簽名的狀況,工傷事故員工或其家屬可以立即申報申請辦理。社會保障行政機關在收到公司單位的工傷事故匯報或員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辦理后,理應機構工傷險組織開展核查。社會保障行政機關理應自審理工傷申請申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申請決策。
必須留意的是,社保行政機關審理工傷申請申報后,發覺勞務關系存有異議且沒法確定的,應告之被告方可以向勞動異議監察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在這段時間,做出工傷申請決策的期限中斷,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辦理工傷申請的被告方。勞務關系依規認后,被告方應將相關裁判文書提交審理工傷申請申請辦理的社保行政機關,該單位自接到起效裁判文書之日起修復工傷認定程序。
依據國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應要求,工傷的認定要依據員工是不是在運行時間、工作場所內及其是不是因工作緣故負傷等要素綜合性分辨。例如,員工是在上班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緣故遭受安全事故損害的;員工在運行時間前后左右在工作場所內,從業與工作中相關的預備性或是結束工作,進而遭受安全事故損害的等狀況。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